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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2008年4月22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08年8月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8年8月25日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的决定 (2008年4月22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08年8月1日浙江省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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